个人会员入会须知

一、学会简介

深圳市教育学会成立于1982年11月,会员覆盖本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相关研究单位,是组织机构完整、会员实力雄厚、在深圳有较大影响力的市级社会学术团体。

2019年12月28日,深圳市教育学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,本会现有会员单位491家,常务理事76人,理事119人,个人会员3400余人。已成立学前教育、特殊教育、音乐教育、生涯教育、教育信息化与人工智能、美术教育、中小学德育、高等教育学、心理健康与家庭教育、教师专业发展、中小学综合实践等11个专业委员会。职业教育、体育与卫生专委会即将成立。

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有会长1人,副会长6人,秘书长1人,副秘书长2人。监事会有监事长1人,监事2人。

 

二、入会条件

1.凡拥护学会章程,愿意参与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实践活动的中小学、幼儿园、高等院校教师,高等师范院系学生,教育科研院所科研人员,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教育工作者,均可自愿申请学会的个人会员。

2.个人会员须由2名理事会成员(学会理事会或拟加入专委会的理事会成员)推荐方可入会。

 

三、入会程序

1.通过深圳市教育学会官方网站(www.szsjyxh.cn)或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会员申请及缴费,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及缴费流程。

2.所填报的信息经专委会及学会工作人员初审、审核、审批通过后,则成为正式会员,线上下载个人会员证书。

 

四、个人会员权益

1.编发会员通讯,提供学会及系统内最新学术资讯;

2.提供学术指导,助推专业成长;

3.搭建平台,开展学术交流活动,推介个人优秀学术成果或动态;

4.提供学会学术资源;

5.表彰优秀个人会员。

 

五、会费标准

1.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 100 元/年,退休人员免费入会。

2.会员确有实际困难的,应提交书面申请,经专委会或学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可酌情减免会费。

 

六、会籍管理

个人会员会籍自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。

 

七、会员管理

1.会员如有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学会章程的行为,经专委会或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,给予下列处分:

(1)警告;

(2)通报批评;

(3)除名。

2.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自动丧失会员资格:

(1)1 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;

(2)2 年不按要求参加专委会或学会活动;

(3)不再符合会员条件;

(4)丧失民事行为能力。

3.会员退会、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学会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。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。